2)第322章 共欢新故岁,迎送一宵中_我的夫人是神捕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  时候,该送礼还是要送一些。

  当然,为表清廉,太珍贵的肯定不能送,写点歌功颂德文章却还可以。

  也可以是神奇的花木,书法写的好的写几幅字,道士抄个《道德经》。

  说起来,还是和尚最容易。

  《金刚经》的开经偈,是武则天创作的,所以找几位高僧大德,共同抄写一部经书,任何时候都能适用。

  武则天的书房内,收藏着十几个版本的《金刚经》,不知该哭该是该笑。

  “长歌门弟子公孙兰献舞!”

  曹正淳高高呼喝一声,群臣顿时从迷迷糊糊的状态清醒,准备欣赏歌舞。

  公孙兰在美人榜排行第四,仅次于魔门圣女和静斋仙子,按照大多数江湖的看法,已然可以称之为魁首。

  毕竟魔门静斋霸榜数百年,寻常人多数情况下只能争第三,唯有公孙兰比较倒霉,遇到了两位静斋仙子,于是乎只能排第四,前三甲都没有。

  不过相比于别的江湖门派,长歌门乃是儒家宗门,与朝廷关系紧密,每一代出色弟子,都能参与朝廷的庆典。

  其余诸如“琴仙”、“筝仙”之类的优秀乐师,却是没资格参与夜宴。

  公孙兰身着霓裳羽衣,让本就倾国倾城的容貌变得越发娇艳,手中拿着一对短剑,剑把上绑着长长的缎带。

  公孙兰来过皇宫,对此没有丝毫的怯场,对着武则天施了一礼,随后便在笙管笛箫中,舞动起了双剑。

  昔有佳人公孙氏,一舞剑器动四方。

  观者如山色沮丧,天地为之久低昂。

  如羿射九日落,矫如群帝骖龙翔。

  来如雷霆收震怒,罢如江海凝清光。

  每当想到公孙剑舞,就会想到诗圣的诗歌,每当想到诗圣的诗歌,自然也会想到那个风华绝代的佳人。

  诗圣的诗歌不朽,公孙剑舞当然也不朽,千千万万年不朽。

  现在,剑舞就在李瑾瑜眼前。

  随着七彩羽衣缤纷变幻,美轮美奂的剑气随之而变,无论是作为舞蹈来欣赏,而是作为武技,都是当世绝顶。

  绚丽!

  这是李瑾瑜心中唯一的念头。

  仙舞!

  这是李瑾瑜心中唯一的评价。

  绝世无双!

  这是李瑾瑜心中唯一的观点。

  不仅仅是李瑾瑜,就连同为女子的铁飞花、苏樱,也沉迷在剑舞之中。

  “嗖!”

  一抹剑气到了李瑾瑜身前。

  李瑾瑜没做任何反应,因为剑气到了身前半尺处,便自然而然收了回去。

  两条长长的缎带,在公孙兰手中却好似活物一般,随心所欲的变化,就如同手臂的延伸,绝无半分滞涩之处。

  当然,距离精细入微的操控,还是差了一些距离,公孙幽与公孙盈能把剑气精细操控,控制在一寸范围内。

  换而言之,如果是公孙幽与公孙盈舞蹈,可以在剑气距离一寸之时,轻松把剑收回去,动作一如既往的圆融。

  公孙兰轻声道:“久

  请收藏:https://m.ddxs6.cc

(温馨提示:请关闭畅读或阅读模式,否则内容无法正常显示)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