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一一五章 琐事_重生之相逢未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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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做饭、打扫卫生都十分麻利,闲暇时,跟老太太也谈得拢。因此,林建就动了心思,请她进出照顾母亲,晚上住到他们家,多看着老太太帮老太太做点家务,额外给她算一份保姆的钱。

  吴兴华拼命干活就是为了挣钱供儿子读书,将来还要买房、娶媳妇,一串串的都是花大钱的地方,忽然多一个赚钱的地方,她哪里有不答应的道理?老太太闲不住的性子,家里的那些家务都是跟她分着在做,更不会故意使唤她什么的,多数时候都在陪老太太聊家常。

  知道林墨要回来,吴婶提前将家里楼上楼下的地板砖擦得光可鉴人,还提前准备了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。

  “李阿姨,我已经把饭菜准备好了,你们快去吃吧,不然一会儿该冷了,我先回农场去了,还有一拢茄子要掐苗。”吴兴华还是第一次见林墨兄弟俩,有些惊艳,也有些拘谨。

  “走什么走,这会儿正是午休的时候,把饭吃了再过去也不迟。”老太太拉着她说。农场是正规的八小时工作制,夏季的时候早上七点到十一点半,下午则是三点半到七点,中午有四个小时的休息时间,距离下午开工还早得很。

  吴兴华也不是矫情的人,高高兴兴地答应下来,转身回去系上围裙,张罗着添饭摆桌。

  吴兴华做菜的手艺算不上太好,普通的家常风味,做得多是些清淡的菜肴。老太太对她什么都满意,就这一点上颇有意见。奈何老太太年龄大了,正是该吃些清淡口味的时候,一开始不太适应,时间长了就好了。

  “这汤真好喝。”林书咕咚咕咚喝了一碗鲜美的野菌老鸭汤下去,忍不住赞美道。

  吴兴华做炒菜烧菜的手艺很一般,但是煲汤绝对是一绝,就是林墨喝了也忍不住点头。

  吴兴华笑着说:“小书喜欢阿姨再给你做。”林书向来是个讨人喜欢的孩子,看着他,想起暑假在远方打工没有回来的儿子,吴兴华眼底浓浓的慈爱和思念简直快要溢出来了。

  老太太帮腔道:“小书,你还没尝过你吴阿姨炖得玉米排骨汤,那才叫好吃。”

  吃货·书立马拿星星眼看着吴阿姨,看得她连谦虚的话都说不出口,“阿姨晚上就给你炖这道菜好不好?这几天的玉米正是嫩的时候,炖出来保证好吃。”

  “谢谢吴阿姨。”

  林墨在心底悄悄骂了声小吃货,白养了他这么久,一道汤就把他给勾走了。吃完午饭,林墨在客厅看电视,林书跑过来坐到他身边,人小鬼大地说:“哥,你别吃醋,在我心里你做的东西永远是最好吃的,我还指望你给我做一辈子呢。”

  林墨一根指头把林书戳翻在沙发上,冷笑:“想得美。”

  林书笑嘻嘻地爬起来,乖乖陪林墨看电视。林墨不耐烦他在旁边一直啃呲啃呲的吃零食,便说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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